谁为医疗事故买单?
我想了解在出现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到底是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我家里人之前看病时,感觉治疗过程有些不对劲,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就想搞清楚要是真的是医疗事故,这责任和费用该谁来负责,想详细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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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责任承担涉及多个主体 首先,医疗机构通常是主要的买单方。医疗机构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对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如果因医疗机构管理不善、设备设施缺陷等原因导致医疗事故发生,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医院的手术设备老化故障,影响手术进行导致医疗事故,医院就需负责 具体实施诊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违规操作等行为,可能面临医疗机构内部的处分,如警告、罚款、暂停执业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在某些情况下,医务人员可能也要对患者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医生严重违反操作规范,违规用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医生就可能要承担责任 此外,目前医院可以通过“医疗责任险”来转嫁部分医疗事故的风险。不过,保险赔偿有一定限额,超过部分仍需医院承担。比如某省级三甲医院,保费50 - 60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在80万以内,超过80万的部分就需要医院承担 。总之,具体谁为医疗事故买单,要依据事故实际情况和责任认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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