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实体刑是否直接逮捕?

我被法院判了实体刑,不清楚是不是马上就会被逮捕。也不知道这里面的流程是怎样的,是判决后就直接执行逮捕吗?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判实体刑后逮捕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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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实体刑”指的是需要实际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服刑的刑罚,像有期徒刑、拘役等都属于实体刑。而逮捕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诉讼的行为。 判了实体刑并不意味着就会直接逮捕。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逮捕并且一直处于羁押状态,在被判处实体刑后,就无需再次进行逮捕程序,而是按照判决执行相应的刑罚。要是在判决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法院判决实体刑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送看守所和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立即释放被逮捕人,并发给释放证明书。所以,判决实体刑后是否直接逮捕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并且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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