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后有哪些程序?
我涉及一个案子,法院已经决定逮捕了。我不太清楚之后会经历怎样的流程,是马上就会被带走关押吗?后续还会有什么手续和环节?很担心自己的情况,想了解清楚法院决定逮捕后的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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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后,一般会经历以下程序。 首先是执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后,会将逮捕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送交同级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行动。公安机关会持逮捕证等法定文书,对被逮捕人进行抓捕。 其次是通知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这是为了保障家属的知情权,让他们知道亲人的情况。 再者是讯问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通过讯问,进一步核实案件情况,确保逮捕的正确性和必要性。 最后是后续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之后案件会继续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案件,收集证据;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应承担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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