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当决定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应当决定逮捕的情形,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简单来说,逮捕就是司法机关依法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予以逮捕: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这意味着其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比如有再次盗窃、抢劫等犯罪倾向,法院就可能决定逮捕。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关系到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一旦有这种现实危险,如可能实施恐怖活动、严重暴力犯罪等,法院为维护这些重要利益会决定逮捕 。 再者,当犯罪嫌疑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时,这严重影响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正常开展,导致案件真相难以查明,为确保司法公正,法院会决定逮捕。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这不仅侵犯了这些人的合法权益,还会打击公众参与司法的积极性,因此法院会考虑逮捕。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企图自杀或者逃跑,这会使得刑事诉讼无法正常进行,导致案件无法及时处理,所以法院会决定逮捕 。 除此之外,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可以予以逮捕。 相关概念: 逮捕:司法机关依法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