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破产清算来裁员是否合法?

公司说要进行破产清算然后裁员,我在这工作挺久了,不想就这么被裁掉。我想知道公司用破产清算的理由来裁员,这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呢?我该怎么判断公司是不是真的在合理裁员,还是找借口辞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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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用破产清算来裁员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清算和裁员的相关法律概念。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由法院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处理和分配的过程。而裁员,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可以裁减人员。这里明确了如果企业确实处于破产重整阶段,是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员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也对破产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企业需要按照这些规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过法院的受理、宣告破产等一系列程序。 不过,企业以破产清算为由裁员必须符合法定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并且,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如果企业并没有真正进入合法的破产清算程序,只是以此为借口进行裁员,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查询法院公告、向劳动行政部门咨询等方式,核实企业是否真的在进行破产清算。如果发现企业违法裁员,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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