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时间超过几年就不用还了?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与借贷时间相关且影响还款责任的重要概念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在一定时间内如果不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债权,超过这个时间后,一旦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就会丧失胜诉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人不用还钱了,只是在法律诉讼层面债权人较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借贷关系而言,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例如,借条约定2022年1月1日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2年1月2日起算,到2025年1月1日止。 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而债务人拒绝还款时开始计算三年。不过,如果从借款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债权人都没有主张权利,法院一般也不再予以保护。 需要强调的是,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中止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导致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给债务人发了催款函,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