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对防卫过当进行界定?

我之前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在反抗的时候可能下手重了些,把对方打伤了。现在对方说我是防卫过当要我赔偿。我想知道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界定防卫过当的,我这种情况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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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卫过当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防卫过当是一个在法律实践中较为复杂但又十分重要的概念。下面将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如何对防卫过当进行界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就构成了防卫过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那么,如何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呢?这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从防卫的手段和强度来看,如果防卫行为所使用的手段和强度与不法侵害的手段和强度相差悬殊,就可能被认定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比如,对方只是轻微推搡,而防卫者却使用刀具将对方重伤,这种手段和强度上的巨大差距就很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再看防卫的时机。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而防卫者继续实施攻击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例如,小偷已经停止盗窃并准备离开现场,此时受害者将小偷打伤,就可能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另外,造成的损害结果也是判断的重要依据。所谓“重大损害”,一般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如果防卫行为仅仅造成了轻微的伤害,通常不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不过,在实际判断防卫过当的过程中,情况往往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全面、综合地进行分析。比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防卫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但如果是为了保护重大的合法权益,也可能不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总之,界定防卫过当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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