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结束后法院要起诉吗?
我被监视居住了一段时间,现在监视居住结束了。我心里很忐忑,不知道之后法院会不会对我提起诉讼。我也不太清楚监视居住和起诉之间有什么关系,想问问在监视居住结束后,法院是不是一定会起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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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监视居住结束后,并不意味着法院一定会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对于是否起诉,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侦查机关收集到了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案件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监视居住结束后,法院是否起诉,取决于侦查机关的侦查结果以及人民检察院的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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