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房产证上写单独所有,另一方有权分得吗?
我和配偶在婚内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只写了对方单独所有。我有点担心,万一以后婚姻出问题,这房子我还有没有份啊?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有没有权利分得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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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房产证上写单独所有,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得该房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单独所有,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若涉及房产分割,另一方是有权分得的。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益,不会因为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而改变财产的性质。例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的工资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子,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这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的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登记方单独所有,那么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时,另一方就无权分得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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