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预备只能发生在着手以后吗?
我在了解法律知识时,对犯罪预备和着手实施犯罪的时间顺序不太明白。我想知道犯罪预备是不是只能在着手以后才会发生呢?感觉这两者的时间关系有点复杂,希望能得到清晰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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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预备并非只能发生在着手以后,实际上,犯罪预备是发生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前的阶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犯罪预备的概念。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准备工具,比如为了实施盗窃而准备开锁的工具;制造条件则包括事先查看犯罪地点、跟踪被害人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而犯罪的着手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例如,在抢劫罪中,犯罪人开始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时,就属于犯罪的着手。 从时间顺序上来说,犯罪预备是犯罪行为的前期准备阶段,是为了后续的犯罪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只有当准备工作完成,行为人开始实施符合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才进入了犯罪的着手阶段。所以,犯罪预备必然是发生在着手之前的。 如果认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着手以后,这就混淆了两者的时间顺序和概念。正确区分犯罪预备和着手实施犯罪,对于准确认定犯罪行为的阶段和性质,以及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文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关系到对犯罪行为的定性,还会影响到对犯罪人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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