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地点与逮捕后关押地点是同一个吗?
我家里人涉及一个案子,先是被刑事拘留了,现在又收到逮捕通知。我不太清楚刑事拘留和逮捕后关押是不是在同一个地方,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两个阶段的关押地点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一样的呢?
展开


首先,刑事拘留和逮捕是刑事诉讼中不同阶段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逮捕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关押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由此可见,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逮捕后,都应当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所以,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地点和逮捕后关押地点是同一个,一般都是在当地的看守所。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关押地点有所变动。比如,因为案件侦查的需要、看守所的容量限制或者其他合理原因等。但即便如此,这种变动也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