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跨类别使用是否违法?
我注册了一个商标,原本是用于某一类别的商品。但我发现另一个类别的市场需求大,想把商标用在这个类别上,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想了解一下商标跨类别使用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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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跨类别使用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专用权的概念。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排他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只有商标注册人才能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这个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这里的保护是基于商标注册时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 如果商标跨类别使用,在未经核准注册的类别上使用该商标,并且标注了注册标记“®”,这是违法的行为。《商标法》规定,冒充注册商标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例如,甲公司注册的商标是用于服装类商品,却在食品类商品上使用并标注“®”,就属于这种违法情况。 若只是在未注册的类别上使用商标,但不标注注册标记,虽然不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但也存在风险。因为该商标在未注册的类别上并没有获得专用权,其他人也可能在该类别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旦他人成功注册,原商标使用人在该类别上继续使用就可能构成侵权。比如乙企业在化妆品类别未注册商标就使用,之后丙公司在该类别成功注册了相同商标,乙企业再使用就可能面临侵权纠纷。所以,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建议进行商标跨类别注册,以扩大商标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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