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不是谁抚养孩子谁就是法定监护人?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是不是因为孩子由我抚养,我就自然而然成为法定监护人了呢?还是说有其他的规定和条件呀?我有点弄不明白,想搞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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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婚后并非简单地谁抚养孩子谁就是法定监护人。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定监护人的概念。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监护权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它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而产生,并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消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也就是说,只要孩子是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在法律上都天然地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不管夫妻双方是否离婚,也不管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例如,一对夫妻离婚后,孩子跟随母亲生活,但父亲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拥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 虽然父母双方都是法定监护人,但在实际生活中,离婚后往往会确定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会更多地承担照顾孩子日常生活、教育等实际监护职责,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失去了监护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比如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抚养义务,像支付抚养费等。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定监护人的资格可能会被撤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但这并不影响离婚后父母双方原本都具有法定监护权这一基本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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