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瘫痪了,儿媳有义务照顾吗?
我婆婆最近瘫痪了,我老公因为工作原因没办法时刻照顾她。现在家里人都觉得我作为儿媳,应该承担起照顾婆婆的责任。但我自己也有工作和生活,实在分身乏术。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去照顾瘫痪的婆婆呢?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里,儿媳对婆婆并没有法定的赡养照顾义务。赡养义务主要是基于血亲关系产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所指的赡养义务主体是子女,而儿媳和公婆之间,主要是基于婚姻关系形成的亲属关系,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血亲关系,所以儿媳本身并没有直接的赡养照顾责任。 不过,如果儿媳在丧偶的情况下,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儿媳不仅履行了道德层面的责任,在法律上也会给予其相应的权益保障。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儿媳有照顾婆婆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家庭关系需要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扶持。从家庭伦理和道德层面来看,儿媳对瘫痪的婆婆给予一定的照顾,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当然,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家庭的实际状况,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协商来妥善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