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给个人打工死亡是否适用工伤?

我给一个个人老板打工,结果一起工作的工友意外死亡了。现在家属想知道这种给个人打工的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这种情况到底适不适用工伤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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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给个人打工死亡是否适用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工伤”以及相关法律适用的概念。 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一般而言,它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而《工伤保险条例》是我们判断是否构成工伤以及如何进行赔偿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所指的用人单位是具有一定组织形式和用工资格的主体。 给个人打工,通常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典型劳动关系。因为这里的“个人”往往不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不是合法的用工主体。例如,个人雇请他人帮忙做一些临时性的家务、搬运等工作,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然而,如果给个人打工的情况符合特殊情形,也有可能参照工伤处理。比如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就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形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一般情况下给个人打工死亡,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死者家属无法获得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接受劳务的个人如果存在过错,比如提供了不安全的工作环境、指挥不当等,就需要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可能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所以,当发生给个人打工死亡的情况时,虽然通常不认定为工伤,但家属可以通过侵权责任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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