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减免的增值税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

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最近享受到了增值税减免政策。我不太清楚在会计处理上,减免的这部分增值税需不需要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计入,对公司财务状况有影响;不计入,又怕不符合规定。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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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减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会计处理方面,减免的增值税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来解释一下营业外收入,它指的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当满足这些条件时,减免的增值税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因为这是企业额外获得的收益,并非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所以符合营业外收入的定义。 然而,对于一些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是采用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方式减免的增值税,按照相关规定,应计入“其他收益”科目,而不是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是专门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又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所以这部分减免的增值税虽然也是一种优惠,但由于和企业日常经营存在一定关联,所以不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 总之,减免的增值税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要依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的会计政策和相关税收法规来确定。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务必遵循相应的规定,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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