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
我在上班的时候突然疾病发作,没过多久就去世了。家里人很悲痛,也想了解下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这样或许能有一些经济上的补偿。所以想问问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到底算不算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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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法律规定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二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工作时间”就是单位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也包括加班加点等额外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则是指职工日常履行工作职责所在的岗位,也涵盖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临时到的其他地方。如果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且当场死亡,或者虽然送医抢救,但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就可以视同工伤。 不过,如果突发疾病后,经过超过48小时的抢救才死亡,就不能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在保障职工权益和维护工伤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 例如,张三在上班期间突然晕倒,被紧急送往医院,在送到医院后的36小时因病情过重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就符合上述规定,可以视同工伤。但如果李四同样在上班时发病,经过50小时的抢救最终去世,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所以,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核心就在于是否满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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