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还有救吗?
我家人被判处了死刑缓期执行,我们都特别着急,也很难过。不知道这种情况还有没有挽救的可能,是不是就基本上没希望了呀?想了解一下从法律上来说,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他有机会不被执行死刑。
展开


死刑缓期执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死缓”,是给了罪犯一个机会,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执行死刑。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刑罚制度,目的是给罪行严重但仍有可改造余地的罪犯一个生存和改造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这意味着,只要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缓期执行的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就不会被执行死刑。如果在此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还能进一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且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等。所以,被判处死缓并不意味着没有救了,罪犯可以通过在服刑期间的良好表现和立功行为获得生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