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年折旧金额小于合理吗?

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发现年折旧金额变小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否合理,也不明白计提减值准备和折旧金额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关联,想知道这种金额变小的情况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是否符合规定。
展开 view-more
  • #资产折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折旧这两个概念。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由于固定资产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从会计和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也就是说,当企业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就会减少。 而年折旧金额的计算通常是基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等因素。既然账面价值因计提减值准备而减少了,那么在后续计算年折旧金额时,按照既定的折旧方法,年折旧金额自然就会相应变小。所以,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年折旧金额小于之前的情况,在符合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是合理且合规的。企业按照准则进行操作,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和企业的财务状况。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