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可以转回?
我公司有一批固定资产,之前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在市场情况变化,这批资产价值似乎有所回升。我想知道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之前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能不能转回啊,这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挺大的,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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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能否转回是一个在会计和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界定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由于固定资产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简单来说,就是当固定资产不值那么多钱了,就要计提减值准备来反映它实际的价值。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是因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发生减值后,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而且从会计信息谨慎性的要求考虑,为了避免企业通过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操纵利润,所以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 举个例子,如果一家企业的固定资产因为技术更新换代而大幅贬值,企业计提了减值准备。之后即使市场上该类固定资产价格有所上升,但按照法律规定,之前计提的减值准备也不能再转回了。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防止企业通过随意调整减值准备来粉饰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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