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各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涉及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问题。不太清楚在法律层面,对于不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有什么规定,比如存货、固定资产等,也不知道该依据什么来操作,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要求。
展开 view-more
  • #资产减值
  • #存货减值
  • #固定资产减值
  • #会计准则
  • #减值准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准则要求。资产减值准备是指由于资产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减值准备金额。 首先是存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例如,企业库存的一批商品,成本是 100 万元,但由于市场行情变化,预计销售价格只能达到 80 万元,销售费用等预计 5 万元,那么可变现净值就是 75 万元,此时就需要计提 25 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其次是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例如,企业有一台设备,账面价值为 50 万元,经评估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 40 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42 万元,那么可收回金额就是 42 万元,需要计提 8 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另外,对于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同样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相关准则。当企业判断无形资产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要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账面价值比较,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就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能够真实反映其实际价值,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