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需要羁押?
我开车时不小心发生交通肇事,导致一人死亡。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定会被羁押。我也不是故意的,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到底需不需要羁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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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需要羁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羁押的概念。羁押其实就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而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里,是否羁押和肇事者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社会危险性大小有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当肇事者的行为符合该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就可能面临羁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这里的逮捕就会导致羁押):(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肇事者有上述社会危险性情形,司法机关就会对其进行羁押。但要是肇事者犯罪情节较轻,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且不存在上述社会危险性,也有可能不被羁押,而是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措施。总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一定必然羁押,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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