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多少?

我刚找了份工作,正在试用期。签合同的时候没太留意工资这块,现在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多少呢?我就想心里有个底,看看自己的权益有没有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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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工资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基本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其中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方面,不能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或者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里是“或”的关系,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打个比方,假如您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5000×80% = 4000元;要是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是4500元,那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4500×80% = 3600元,此时按照较高的4000元来确定试用期工资下限。 另一方面,试用期工资无论如何都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兜底保护。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一样,这是由各地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的。比如某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即便按照前面计算出的试用期工资低于2000元,实际发放也不能低于这个数。 所以,在判断试用期工资是否合理时,要综合考虑这两个条件。这样就能清楚知道自己试用期工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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