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献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是糖尿病患者,之前去献血了。现在我有点担心这会不会算医疗事故,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对我身体有没有什么潜在影响,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糖尿病献血到底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呢?
展开


要判断糖尿病献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我们首先得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对于糖尿病患者献血,通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在采血前是有义务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的。《献血法》第九条明确规定,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如果医疗机构在已知献血者患有糖尿病且不符合献血条件的情况下,仍然采集了血液,导致了献血者出现了人身损害,比如因献血加重了糖尿病的并发症等情况,那么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然而,如果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检查,但由于检测手段的局限性或者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未能及时发现献血者患有糖尿病而采集了血液,且没有对献血者造成人身损害,那么一般不构成医疗事故。 所以,糖尿病献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关键在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以及是否对献血者造成了人身损害这两个核心要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