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直接发工资是否合法?


在探讨用工单位发工资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的概念。在劳务派遣的场景下,会存在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分。用人单位就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而用工单位则是实际使用劳动者劳动力的单位。 一般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从这条规定来看,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用工单位绝对不能发工资。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通过合法的协议约定,由用工单位代发工资,这种方式也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代发工资并不改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即便用工单位代发工资,如果出现工资拖欠、克扣等问题,劳动者仍然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除了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如果是普通的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工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发工资自然是合法且必须履行的义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综上所述,用工单位发工资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在普通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发工资是其法定义务,当然合法;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虽然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主体是用人单位,但如果有合法约定,用工单位代发工资也是被允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