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和双重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我现在同时在两家公司工作,一家是非全日制用工,另一家是通过派遣公司去上班的。我不太清楚这几种劳动关系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什么区别,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和保障,所以想了解一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派遣劳动关系和双重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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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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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就业形式,它指的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劳动关系下,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二条,这些条文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协议形式、工资支付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 接着说派遣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则负责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专门对劳务派遣做了详细规定,比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内容。 最后是双重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通常是指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我国,法律原则上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但存在一些限制条件。比如,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不过,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总之,这三种劳动关系各有特点和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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