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劳累过度导致椎间盘突出是否算工伤?


要判断机械加工劳累过度导致椎间盘突出是否算工伤,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伤的定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机械加工劳累过度导致椎间盘突出这种情况,通常关键在于能否认定为职业病或者符合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目前,椎间盘突出并没有明确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以一般情况下,单纯的劳累过度导致的椎间盘突出很难直接认定为职业病。 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该椎间盘突出是由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急性伤害(比如在机械加工过程中突然的扭伤等)而引发的,那么就有可能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被认定为工伤。 认定工伤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总之,机械加工劳累过度导致椎间盘突出不一定能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职工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问题时,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了解详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