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的吗?
公司要辞退我,说给我补偿,但是只按基本工资算。我觉得不太合理,想知道法律上辞退补偿到底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标准呢?我应该争取怎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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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补偿并不一定是按照基本工资来计算的。首先,我们要了解辞退补偿,它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缓解其经济压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里的平均工资,不是单纯的基本工资。它是包含了劳动者的所有应得收入,比如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以,用人单位以基本工资作为辞退补偿的计算标准,很可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计算辞退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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