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办离职,算是辞退吗?
我在公司上班,老板突然让我办离职手续,我有点懵。我不确定这到底算不算辞退,因为这关系到我能不能拿到相应的补偿。我想知道具体怎么判断这种情况是不是辞退,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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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让办离职,是否属于辞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证据角度看,如果员工没有写辞职申请,或者没有在体现本人意愿离职的单据上签名,一般应认定为被单位辞退。在劳动仲裁时,若单位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是员工本人主动辞职,通常会被判定为辞退。 其次,从离职原因看,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导致员工不得不离职,这种即便表面上是员工离职,实质上也属于被迫辞职,在法律上可视为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多种情形,例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还需依照第四十八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总之,判断老板让办离职是否为辞退,关键在于是否有员工主动辞职的证据以及离职原因是否与用人单位过错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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