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当天就被辞退是否合法?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当天,公司就把我辞退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啊?我也不知道自己犯了多大错,也没给我个明确说法,就直接让我走人,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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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试用期当天就被辞退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试用期的相关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来决定是否继续维持劳动关系。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其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则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当天辞退劳动者,并且能证明劳动者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比如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像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造假,或者工作能力明显不达标等,那么这种辞退是合法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这些情形,仅仅是随意辞退,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合法。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说明辞退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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