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结束后被辞退有赔偿吗


工伤结束后被辞退,通常是有赔偿的。 首先,在法律层面,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工伤职工权益的基本保障。比如,你因工伤需要休息调养的这段时间,单位不能随意辞退你。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辞退工伤职工,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这里的赔偿金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举例来说,你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赔偿金则是6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伤残等级,还会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根据所在地区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也明确了,因工伤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就包括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医疗保障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重新就业安置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