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算不算是恶意转移财产?
我和另一半准备协议离婚,但我担心在这个过程中,对方会通过一些手 段恶意转移财产。我不太清楚在协议离婚里,哪些情况算恶意转移财产,哪些不算,所以想问问协议离婚本身算不算恶意转移财产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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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协议离婚是否算恶意转移财产,需要先明白什么是恶意转移财产。恶意转移财产指的是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协议离婚只是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本身并不等同于恶意转移财产。
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那就不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问题。但要是一方在协议离婚时,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这就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比如,一方在协议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或者将存款转移到自己秘密开设的账户中,这些行为明显就是为了减少另一方在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就属于恶意转移财产。而正常的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就不能算恶意转移财产。所以,判断协议离婚是否涉及恶意转移财产,关键要看是否存在故意损害另一方 财产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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