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把东西给孩子是否可行?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在商量财产分配时,我们想把一部分东西通过离婚协议给到孩子。但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也不知道法律上认不认可这种操作,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离婚协议中把东西给孩子是可行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看作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一种处分方式。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法律概念来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表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处分共同财产。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给予孩子时,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等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财产,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孩子真正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否则,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虽然约定将房屋给孩子,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在某些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可能仍然存在争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