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签了但没离婚,这份协议有效吗?
我和配偶签了离婚协议书,里面约定了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等问题,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没去办离婚手续。现在我不确定这份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对我们后续有什么影响,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协议到底算不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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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签了但没离婚,这份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但它是一种附带特定条件而生效的合同,这个特定条件就是离婚。也就是说,只有当夫妻双方通过法定程序,如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法院判决离婚,使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后,离婚协议才会生效。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表明离婚需要经过法定的登记或判决程序,仅仅签订离婚协议并不足以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相应的,离婚协议在未完成这些法定程序前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仅仅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约定都无法实际执行。比如,一方不能依据未生效的离婚协议要求分割财产或者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只有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才会成为双方必须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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