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买房子男方征信有问题选择离婚可行吗?
我和老公打算买房,结果发现他征信有问题,可能贷款批不下来。有人建议我们先离婚,以我的名义买房,等买完再复婚。我有点犹豫,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可行,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展开


在法律层面,因为买房子男方征信有问题而选择离婚是“可行”的,这里的可行指的是法律并不禁止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需要提醒的是,这其中存在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潜在风险。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然而,为了买房而“假离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在法律上,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即合法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很难主张重新分割财产。并且,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不愿意复婚,另一方也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其复婚。同时,这种行为也可能涉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购房过程中可能面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审查风险。所以,在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清楚可能带来的后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