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离婚协议就算离婚生效了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把离婚协议签好了,里面对财产、孩子抚养这些也都商量好了。现在就有点疑惑,是不是签完这个协议,我们就算是离婚了?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签完离婚协议到底算不算离婚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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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离婚协议并不算离婚生效。 首先来解释一下离婚协议,它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简单说,就是两口子商量好怎么分开、财产怎么分、孩子怎么养,然后写下来的这么一个东西。 从法律规定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就表明,签完离婚协议只是第一步,还得去婚姻登记机关办手续,拿到离婚证,离婚才生效。 目前我国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过了这个时间没去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了。 如果仅仅签了离婚协议,没去办理离婚登记,那这个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双方在法律上还是夫妻关系。要是这时候一方和别人结婚,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了。 相关概念: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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