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提离婚谁就给对方钱的约定有效吗


在法律上,“谁提离婚谁就给对方钱”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理解这种约定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婚姻自由的问题。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保障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意味着男女双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结婚、与谁结婚;离婚自由则指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等情况下,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如果一个协议严重限制了婚姻自由,那么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谁提离婚谁就给对方钱”这种约定如果是一方以威胁、胁迫等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就可能违背了公序良俗和意思自治原则,从而被认定无效。 然而,如果这种约定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比如,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签订协议时清楚知道协议内容及后果,且协议的目的并非是为了限制离婚自由,而是出于对婚姻的一种约束或者对未来可能出现情况的一种安排,那么该协议可能会被视为有效的财产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对于“谁提离婚谁就给对方钱”的约定是否有效,要综合考虑签订协议时的具体情况、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