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自己存的财产是否归各自所有?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这些年我自己也存了些钱,不知道在离婚的时候,我自己存的这些财产是不是就归我自己所有,还是说也会被当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有点担心自己的积蓄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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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自己存的财产是否归各自所有,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财产的性质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如果自己存的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上述方式获得并存储的,那么这些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需要进行分割。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自己存的财产属于上述情形,比如是婚前就存下的积蓄,那么这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通常归各自所有,无需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有书面约定,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按照约定执行。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比如夫妻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明确规定各自的存款归各自所有,那么离婚时就按照协议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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