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致伤亡算工伤吗?
我在工作期间喝了酒,结果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公司说我这不算工伤,不给我相应的赔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喝醉酒导致的伤亡到底算不算工伤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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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喝醉酒致伤亡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理解工伤的基本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 《工伤保险条例》是判断工伤的重要依据。其中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然而,该条例第十六条明确指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喝醉酒导致伤亡,即便符合第十四条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这一规定是有其合理性的。醉酒本身是一种个人可以控制的行为,并且醉酒会对人的意识和行为能力产生影响,增加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如果将醉酒导致的伤亡认定为工伤,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也不符合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劳动者的初衷。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喝醉酒致伤亡通常不算工伤。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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