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算工伤吗?该怎么赔偿?


要判断醉酒是否算工伤以及如何赔偿,我们得先弄清楚工伤的定义和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醉酒导致的伤害,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这里的醉酒是有判定标准的,并不是我们平常认为的有点醉意就算。一般是要通过专业的检测,达到一定的酒精含量标准,才会被认定为醉酒。所以,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因醉酒而受伤,不能按照工伤来处理,也就不存在工伤赔偿。 不过,如果受伤情况和醉酒没有直接关系,而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那么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例如,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明确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数额要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所以,醉酒是否算工伤以及如何赔偿,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