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毁坏他人财物罪属于公诉案件吗?
我喝醉后不小心把别人的财物弄坏了,对方说要走法律程序。我不太懂,想知道这种醉酒毁坏他人财物的情况,是不是属于公诉案件啊?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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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醉酒毁坏他人财物罪是否属于公诉案件,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就是由各级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一般来说,涉及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以及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等犯罪行为,多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对于醉酒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这里的‘故意’,并不因为犯罪人醉酒而改变其主观故意性,醉酒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当毁坏财物的行为达到一定标准,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一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5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当达到这个标准,就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此时就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不过,如果毁坏财物的价值未达到犯罪标准,那么就可能属于民事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所以,醉酒毁坏他人财物是否属于公诉案件,关键在于毁坏财物的价值是否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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