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章是否必须办理?
我在工作中经常会涉及一些文件签署,现在很多地方都提到了电子签章。我不太清楚电子签章是不是必须要办理的,不办理会不会影响我正常的业务开展或者有什么法律风险之类的,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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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章并非必须办理。电子签章,简单来说,就是以电子形式存在,能起到与传统签章同等作用,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以及表明签名人认可文件内容的数据。它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加密技术等手段来确保其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这表明在民事活动里,是否使用电子签章,当事人有自主选择权。 不过,该法也规定了几种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形,比如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在这些情况下,通常就不能使用电子签章。 在商业活动中,如果交易双方都认可并习惯传统的签章方式,那么不办理电子签章也不会影响业务进行。但如果交易对方要求使用电子签章,或者在一些数字化程度较高的业务场景中,使用电子签章可能会更加便捷、高效。此外,电子签章具有不可抵赖性和防篡改等优点,能够更好地保障交易安全和证据效力。所以,是否办理电子签章,要根据具体的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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