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早退回家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


在探讨职工早退回家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理解工伤的定义。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特定事故伤害”这两个关键条件。 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曾有解释,“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虽然早退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这并不必然否定其属于“上下班途中”。因为“上下班”是基于劳动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规律,早退只是时间上的提前,本质上还是在结束工作后回家的过程。 而“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条件,需要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的责任认定来确定。如果职工在早退回家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等伤害,经认定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从这一点来看是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 然而,实践中对于早退回家途中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处理方式。有些地方会综合考虑职工早退的原因、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如果单位能够证明职工的早退行为严重违反了单位的重要规章制度,且与工作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管理密切相关,可能会对工伤认定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而言,不能仅仅因为职工早退就直接排除其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职工早退回家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证据来进行综合判断。如果遇到此类情况,职工可以及时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