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没有盖章是否有效?


在探讨电子合同无盖章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电子合同。电子合同,其实就是通过电子手段订立的合同,和传统纸质合同相比,它主要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比如我们在网上购物、办理线上业务时签署的合同,大多都是电子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 关于合同的生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对于电子合同来说,没有盖章并不一定就无效。如果电子合同有可靠的电子签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外,即使没有盖章和可靠的电子签名,但如果合同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那么依据上述《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合同也是成立并有效的。例如,在一份电子采购合同中,卖方已经发货,买方也接收了货物并支付了部分货款,即便合同没有盖章,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综上所述,电子合同无盖章不一定无效,需要综合考虑是否有可靠电子签名、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来判断其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