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贷如何转移给对方?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房子有房贷,现在想把房贷转移到对方名下,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要满足什么条件和走什么流程,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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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想要将房贷转移给对方,这其实涉及到债务转移的法律问题。债务转移通俗来讲,就是把原本你该承担的还钱义务,转给别人来承担。 从法律规定上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在房贷这个场景中,债权人就是贷款银行,也就是说,要把房贷转移给对方,必须得到贷款银行的同意。 通常情况下,银行会对接收房贷的一方进行评估。银行会查看对方的还款能力,包括对方的收入情况、信用状况等。如果对方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足够的能力按时偿还房贷,银行才有可能同意房贷的转移。 办理房贷转移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一起到贷款银行,向银行提出房贷转移的申请。同时,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这些文件要明确表明房子归属以及房贷由对方承担。银行收到申请后,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还会重新评估对方的还款能力。如果银行审核通过,就会和接收房贷的一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原贷款人的还款义务就会解除。 不过,如果银行不同意房贷转移,那么即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约定了房贷由对方承担,在法律上,原贷款人仍然有还款的义务。如果对方不按时还款,银行还是会找原贷款人追讨欠款,原贷款人在偿还欠款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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