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怎么过户给另一方且涉及房贷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房子过户给另一方且涉及房贷的情况,要根据银行的意见来处理。 首先,如果银行同意变更贷款人,那么双方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剩余的房贷就由变更后的贷款人负责偿还。银行会对新的还款人进行资质审查,比如查看收入情况、信用状况等,以此判断其还款能力。若同意变更,会根据内部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可能涉及重新签订贷款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 其次,如果银行拒绝变更贷款人,那就只能等房贷全部还清之后才能进行过户。要是实在需要过户,就必须一次性还清房贷,解除房屋的抵押权,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这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另外,关于办理产权变更。如果是协议离婚,需根据离婚协议变更购房合同后,为变更后的个人办理产权登记;若所购房屋为共有产权房,还需住保部门出具相应意见。若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明确物权归属的,直接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法院判决一方承继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应当先变更购房合同再办理登记。办理房产变更时,需要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 相关概念: 抵押权:简单说就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就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