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人看一眼后逃跑算肇事逃逸吗?
我骑电瓶车不小心撞到人了,当时心里害怕,看了一眼对方就直接跑了。现在我很担心这算不算肇事逃逸,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如何认定的,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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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电瓶车撞人后看一眼就逃跑的行为通常是算肇事逃逸的。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从定义角度来看,当电瓶车撞人这一交通事故发生后,撞人者负有停车查看伤者情况、救助伤者、保护现场、报警等一系列义务。而撞人者只是看了一眼就逃跑,明显是为了躲避后续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完全符合肇事逃逸行为的特征。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即使电瓶车撞人这种情况可能情节相对不是特别严重,但只要符合肇事逃逸的认定,依然会面临罚款,甚至可能会被拘留。 并且,在民事赔偿方面,肇事逃逸者也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因为逃逸行为使得事故责任难以认定,按照法律规定,逃逸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所以如果被撞者因此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逃逸者都需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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