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还能上诉吗?
法院已经对我的案子进行强制执行了,但我觉得判决有问题,心里很不服气。我想知道在这种强制执行已经开始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再上诉呢?我不太懂法律流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展开


在法律程序中,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而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旦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意味着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时,当事人不能再按照常规的上诉程序提起上诉。不过,当事人若认为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来救济自己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并不影响执行程序的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