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提前一天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我和配偶已经决定好离婚,也提交了离婚申请,现在冷静期还没满,就差一天了,实在不想再等这一天,想提前把离婚手续办了。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提前一天办理,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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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提前一天通常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 首先,给你解释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给予双方三十天的冷静思考时间。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只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以,法律对离婚冷静期的时间规定是明确且严格的,提前一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不会为你们办理离婚手续。你只能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和配偶一起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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