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规定偷盗金额达到多少会立案?


在云南省,关于偷盗金额立案的标准有明确规定。首先,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云南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五百元为起点 ,当达到这个数额时公安机关会立案处理盗窃案件。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便盗窃金额未达到一千五百元,也会立案:如果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在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既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也就是750元就可能立案。 另外,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都应当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概念: 数额较大:在云南省一般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五百元以上,特殊情况可降至750元。 多次盗窃: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相对外界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携带禁止个人携带器械或足以危害他人安全器械盗窃。 扒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财物。





